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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与得势者失之交臂 (法律名词二·卷帘格)

刚与得势者失之交臂,此谜面暗示了一种情况,即原本有机会与得势者接触或合作,但最终未能实现。这里“刚”字可以理解为“刚刚”,“与得势者”指的是有权势的人,“失之交臂”则表示机会从身边错过。

从法律名词的角度来解析,谜底中的“人权”可以解释为,在法律上,每个人都有获得公平待遇和保护的权利,即使是那些刚刚失去了与有权势者接触机会的人,也有其应有的人权保障。而“有过错方”则是指法律纠纷中承担过错责任的一方,这里的“有过错”与“失之交臂”相呼应,暗示了即使是在失去机会的情况下,也有可能因为过错而面临法律上的责任。

结合卷帘格的特点,即谜底从后往前读,可以得出“人权、有过错方”这样的答案。这里的“人权”实际上是从“人”字后面开始读起,而“有过错方”则从“方”字后面开始读起,符合卷帘格的谜格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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