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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莅官未尝以私喜怒加于人,后世其兴乎 (聊斋志异篇目二)

吾莅官未尝以私喜怒加于人,后世其兴乎(聊斋志异篇目二)

此谜语中“吾”字拆分为“我”,表示“我”;“官”字去掉“宀”部分,剩下“丸”,意为“圆球”;“未尝”表示“未曾”;“以私喜怒加于人”指的是“因为个人的喜怒而影响他人”;“后世其兴乎”中的“后世”指后代,“其兴”意为兴起。

将上述元素结合起来解析,谜底为“柳氏子,孙必振”。这里的“柳”字与“官”字的“丸”字结合,形成“柳氏”二字;“子”字与“未尝”中的“未”字结合,形成“柳氏子”;“孙”字与“以私喜怒加于人”中的“加”字结合,形成“孙加”;“必振”则是直接对应“后世其兴乎”,表示后代一定会兴起。

所以谜底“柳氏子,孙必振”暗指《聊斋志异》中的篇目《柳氏子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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